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

无语

2007年3月5日文字记录:

毒杀3名亲儿的佘氏夫妇被无条件保释
很奇怪
犯下谋杀及自杀还能保释吗?
被控唆使谋杀蒙古女郎的政治家
有头有脸的家伙
也需要以100万保释外出
这两夫妇什么都不是
为何能无条件保释?

说起这个案件
大家还很不理智
表现很激动
说他们不该被保释外出
说什么要广大报道
要给警方压力

但他们虽然犯下不可原谅的错
但不做都已经做了
就让法律制裁就好呀!
一直都觉得人已经被杀了
就放过他们
为何还要一直去跟进?
为何还要一直烦着他们?
为何不能给他们安宁?
难道要逼死他们才甘愿吗??
我们的工作不是为了协助人吗?
为何现在做着会逼死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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