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2日文字记录:
一家五口烧死案终于出殡了
第一次从头跟到尾
从第一天去现场到最后一天送殡
看到悲伤的场面
鼻也感酸酸的!
看到嘉丽机械式地站在一旁
眼神呆滞
别人推她一下,她动一下
过后在火化场
她也一度晕倒
醒后竟呕吐
是体力过支还是悲伤过度?
看着她
感觉她的眼泪已哭干
相较那些哭得很伤心的亲戚
感觉她的悲痛最伤
伤到哭不出!
也觉得她很坚强
我们如果失去一个亲友已经很难过了
可是她一次过失去最亲的5个家人
换成是我
宁愿自己跟着去!
那个时候见到这样多人舍不得
就感觉死而无憾
反正人生不应该计较多或少
而是有多充实!
但是
希望她能坚强地继续生活下去!
祝福她!
在这个案件中
最看不顺眼那些“大人物”
每次有大案发生时才出来讲话
说什么会采取行动
可是过后又不了了之
如果说因为事情告一段落后媒体不再报道
所以他们有行动公众也不知
但他们那么爱出风头
有行动的话一定通知媒体啦!
最离谱的是
在交体恤金时
明明家属已经将钱收了
他们还叫家属拿钱出来
再次“移交”
因为第一次正式移交时
摄影没拍到照片
被炸到!
体恤金本来只是一份心意
但那些人却怕别人不知道
一直重申自己是某某某
该组织筹获多少钱
还亲自走向每位记者说出自己的职位及名字
有够厚脸皮
看了都讨厌!
过后就大人物轮流发表意见
发表那些来来去去都一样的意见
只会说却不见行动的意见!
有些明明我们不想听
却一个一个叫
“记者们,我有一些意见要发表,来”
靠死人赚名气博上报
良心过得去吗?
对于这宗案件
一直心存疑问
觉得很奇怪
为何大家都来得及逃生
为何就他们一家来不及逃生
而且是一次过5个都来不及逃出!
真的很不可思议!
警方已经排除纵火及点错相的可能
因为那个传闻借大耳窿的邻居和案发单位相隔一段距离
加上那个人的是单层排屋
而死者家是双层排屋
不可能会看错
那会不会是自杀
第一天去现场时
就已经有要打探这个角度的任务了
可是采访结果是大家都否认!
可是后来知道警方所录取的口供
原来男死者已经几个月没工作
而且每个月需要400令吉医药费
而女死者身兼数职
忙得喘不过气
但不久前只剩其中一份工作
所以在新年期间曾坐在屋前哭诉自己命苦
说钱不够用
会不会因此心灰意冷想自杀?
会不会是在知道火灾后
心想反正生无可念
就反锁房门
顺其自然地被烧死吧!
但这都是我的主观判断
幸好在追踪此案时没犯这个错误!
现在一切只能等验尸报告出炉!
也从这个案件中明白到
记者虽然是一个叙述事实者
但不是一个记录者
每件事都需要过滤
不能将所有听到看到的都写出!
原来要在主观与客观中拿捏
真的不简单!
这个案件警方组成一个由华裔警官组成的专案小组
知道其中一个新警官
一个拥有统计学硕士学位的警官
一个很“旺”的警官
上班第一宗案件就是“陈祖苗命案”
现在这宗也不小!
据知他为了这宗案件3天没吃好睡好
从早开始录口供就直接到晚上
没吃午餐
吓坏其他警官
还被其他警官笑说过于紧张!
唉!
警察,真的不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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